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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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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09: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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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說試讀本:米格爾大街
米格爾大街 Miguel Street
作者:奈波爾(V.S. Naipaul)
譯者:張琪
出版日期:2007年4月27日
作者簡介:奈波爾 1932年出生於千里達島上的一個印度家庭,18歲時,以獎學金進入英國牛津大學,攻讀英國文學,之後遷居倫敦,服務於英國廣播公司。1957年起,奈波爾正式展開寫作生涯,作品包括小說及非小說,如《大河灣》、《在自由的國度》、《浮生》、《抵達之謎》、《印度:受傷的文明》、《在信徒的國度》、《神祕按摩師》、《畢斯華士先生的屋子》、《黑暗地帶》、《模仿人》等,曾獲得「毛姆小說獎」、「霍桑登獎」、「史密斯獎」等多項文學大獎,其中《在自由的國度》曾於一九七一年獲得英國最知名的「布克獎」。2001年,奈波爾在經過多年提名之後,獲得諾貝爾文學獎。
奈波爾被喻為是當今世界上最受推崇的英語作家之一,《紐約時報》書評稱:「他是世界作家、語言大師、眼光獨到的小說奇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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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2
篇)
S
於 2007/5/17 下午 09:2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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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 我最愛頑皮豹了 無厘頭的劇情常逗得童年的我笑咯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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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3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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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09:2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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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本薄薄的小說,意義卻很重大。1954年,尚屬默默無聞的年輕作家奈波爾追述幼時眼中所看到的故鄉千里達,寫成了《米格爾大街》,經過將近四年的延宕,終於出版後,受到廣大迴響,一舉榮獲象徵雅俗共賞的「毛姆小說獎」,從此登上文壇。再經過數十年的筆耕努力,這位來自西印度群島的年輕人竟成了2001諾貝爾文學獎得主。
本書包括了17個短篇,雖然沒有連貫始終的情節,卻彼此相關。每個故事都發生在與奈波爾故鄉西班牙港毗鄰的一條大街上,這條街上住滿各式各樣的市井小人物,敘事者以回憶的口吻追述這些普通人的普通事。他一方面諷刺大街的種種愚昧和混沌,又對街上人家樸實的天真與無知充滿了同情,有笑、有淚,有歡樂,也有悲傷。
全書文字樸實無華,毫無雕鑿,與奈波爾日後逐漸走向華麗沈重的文風,有很大的不同。然而,透過豐富活潑的對話,真實生動刻畫人物身份的功力,此時卻已表現無遺。加上奈波爾獨特的講故事能力,出人意料的結局,更讓人回味無窮。無怪乎被譽為「最能顯現奈波爾魅力的作品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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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4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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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11:0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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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【鮑嘉】
每天早上,哈特起床後,總要坐在屋後陽台的欄杆上,扯著大嗓門朝對面叫:「有什麼事嗎,鮑嘉?」
鮑嘉總是在床上翻動一下,用誰也聽不見的聲音咕噥道:「有事嗎,哈特?」
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叫鮑嘉;不過,我猜一定是哈特給他取的綽號。不知大家是否記得拍攝電影《北非諜影》(Casablanca)那年。就是那年,鮑嘉 的名字紅遍了整個西班牙港(Port of Spain),許多年輕小伙子紛紛開始仿效鮑嘉那種冷硬派的調調。
在人們叫他鮑嘉之前都稱呼他「佩興斯」,因為他一早到晚老在玩那種紙牌遊戲。然而,他並不喜歡玩牌。
不論什麼時候走進鮑嘉的小屋,你都會發現他坐在自己的床上,面前放著一張小桌,上面擺著七行紙牌。
「先生,有事嗎?」若有人來,他總是這麼輕聲招呼一句,然後就不說話了,一沉默就是十或十五分鐘。你會覺得幾乎沒辦法跟鮑嘉搭上話,他好像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,而且傲氣十足。他眼睛很小,又老是睡意朦朧。他的臉很胖,頭髮黝黑發亮,手臂圓潤豐滿,可他並不滑稽。他做什麼事都不慌不忙,即使他洗牌時舔一下大拇指的動作也很優雅。
他是我見過最悶的人。
他說他要開裁縫店謀生,甚至還付錢請我為他寫了個招牌:
本店專事裁縫 訂做各種西服 價格低廉公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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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5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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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11:0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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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買了一台縫紉機和一些藍、白和棕色的粉筆。但我根本無法想像他要和誰競爭?在我印象中,他連一件西服也沒做過。他有點像隔壁的那個木匠波普,波普從沒做過一件像樣的家具,可整天總是計劃呀,刨呀,鑿呀,做者或許是榫頭之類的東西。每次我問他,「波普先生,你在做什麼?」他總是回答,「啊,孩子!這就是重點了,我在做一件沒有名字的東西。」可鮑嘉倒好,連這樣的作為也沒有。
小時候,我從未想過鮑嘉是怎麼賺錢的。那時候,我總以為人長大了,自然就會有錢。波普有一位什麼活兒都做的老婆,結果經常成為許多男人的朋友。我無法想像鮑嘉會有母親或父親,他也從不帶女人到他的小屋去。他住的那間小屋叫「僕人房」,但從來沒有什麼服侍大屋主人的僕人在那兒住過,那只不過是建築上的設計罷了。
像鮑嘉這樣的人居然也會交朋友,在我看來還真是奇蹟。不過,他的確有很多朋友;有一陣子,他還算得上是米格爾街最受歡迎的人呢。過去我常見他蹲在人行道上,身邊圍繞著的都是街上的大人物,像是哈特、愛德華和艾多斯這樣的人跟他說話,鮑嘉也總是眼皮朝下,用手指在地上畫圈圈。他笑時從來不出聲,也從不講什麼故事,但是每逢聚會時,大家總是說:「我們得請鮑嘉來,那傢伙啊,真是鬼才。」我猜,鮑嘉一定帶給他們很多安慰和快樂。
因此,就像我一開始說的,哈特每天早上都要扯開大嗓門叫道:「有什麼事嗎,鮑嘉?」
然後,他就耐心十足地天天去等鮑嘉那句模糊不清的回答,「有事嗎,哈特?」
但有天早上,哈特嚷過之後,卻沒人回答。過去那種似乎一成不變的東西消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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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6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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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11:06:00
說: |
鮑嘉不見了;他走了,一句話都沒說就離開了我們。
整整兩天,街上的大夥們都一語不發,顯得很難過。大家聚在鮑嘉的小屋裡。哈特拿起鮑嘉留在桌上的那副紙牌,又若有所思地將它們兩三張兩三張地抛落下來。
哈特說:「你們想,他會不會跑去委內瑞拉?」
但沒人知道。鮑嘉很少對他們吐露心事。
第二天早上,哈特起床後,點了一根煙,然後走到屋後的陽台上,剛要張口叫喚,才突然想起來鮑嘉已經不在了。那天早晨他給乳牛擠奶的時間比平時要早,乳牛很不高興。
一個月過去了,第二個月也過去了,鮑嘉還是沒有回來。
哈特和他的朋友索性將鮑嘉的房間當成他們的俱樂部。他們在那裡打牌、喝蘭姆酒、抽煙,有時還把偶然邂逅的女人帶去。沒過多久,哈特就因聚眾鬥毆、賭博遭到警方的通緝,他花了很多錢賄賂,才讓自己從麻煩中脫身。
就像鮑嘉從未到過米格爾大街一樣。畢竟鮑嘉在這條街上只住了四年左右。他剛到時只帶了一個手提箱,想找個住處。那時哈特正蹲在家門口,一面抽煙,一面讀著晚報上有關板球積分的報導。於是鮑嘉開口問他。即使是那會兒,他的話也不多。據哈特轉述,他當時只說了一句:「你知道哪裡有房子出租?」哈特把他領到隔壁的院子裡,就是這間附家具的僕人房,每月租金八美元。他立刻在那裡安頓下來,然後取出一疊紙牌,獨自玩起佩興斯單人牌戲。
這讓哈特印象深刻。
從那以後,他一直是個神祕的人。他成了「佩興斯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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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7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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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11:07:00
說: |
當哈特和其他人已經或快要忘掉鮑嘉的時候,他卻回來了。他是某天早晨七點左右回到家的,進門後發現艾多斯和一個女人在他床上。那女人尖叫著跳了起來。艾多斯也跳起來,但並不害怕,只是很尷尬。
鮑嘉說:「走開。我累了,想睡覺。」
那天下午,他一直睡到五點。等他醒來時,發現屋裡擠滿了老朋友。艾多斯的嗓門又大又喧嘩,以掩蓋他的難堪。哈特帶來一瓶蘭姆酒。
哈特說:「有什麼事嗎,鮑嘉?」
「有事嗎,哈特?」哈特見鮑嘉接過話茬,好不高興。
哈特打開蘭姆酒,又吆喝博伊去買汽水。
鮑嘉問:「哈特,你的乳牛還好嗎?」
「好得很。」
「博伊呢?」
「也好。我剛才還叫過他,你沒聽見?」
「那埃羅爾呢?」
「他也很好。不過,鮑嘉,你到底出了什麼事?你還好嗎?」
鮑嘉點點頭,然後喝了一大口馬德拉斯產的蘭姆酒,接著又一口,又一口;沒過一會兒,他們就把那瓶蘭姆酒喝光了。
「不要緊,」鮑嘉說,「我再去買一瓶。」
他們從未見過鮑嘉喝下這麼多酒;也從未聽他說過這麼多話;大家都很驚訝。可是沒人敢問鮑嘉跑去哪兒了。
鮑嘉說:「你們這幫小子就一直沒離開我這屋子喔。」
「沒你在,不一樣。」哈特答道。
不過大夥都很緊張。鮑嘉平時總是抿著嘴說話,可這次他的嘴巴卻有些抽動,口音裡還帶點美國腔。
「當然,當然。」鮑嘉這兩句話說得純正極了,他就像個演員。
哈特不清楚鮑嘉是不是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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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8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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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11:08:00
說: |
你們知道,就相貌而言,哈特很像演員雷克斯‧哈里遜(Rex Harrison),他平時總是極力增強這種相似度。他也把頭髮朝後梳,兩眼瞇縫著,說起話來簡直就是哈里遜。
「見鬼,鮑嘉,」哈特說,他變得頗像雷克斯‧哈里遜。「你還是快點把一切都告訴我們吧。」
鮑嘉露出牙齒笑了笑,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。
「我會說的。」他說完站起身來,將兩隻大拇指插進腰帶裡。「別急,我會全盤托出的。」
他點了一支煙,然後朝後仰去,煙薰著了他的眼睛,他眨了眨眼,然後慢條斯理講起他的故事。
他在一條船上找到一份工作,去了英屬圭亞那。他在那裡下船去了內地,在魯普羅尼(Rupununi)當上了牛仔,向巴西走私物品(他沒說是什麼),他還將一些年輕的巴西女子帶到喬治城(Georgetown)。他在喬治城開了一家最棒的妓院,生意正興旺時,拿他賄賂的警察卻背信忘義,把他抓了起來。
「那地方可高級了,」他說,「沒有乞丐,都是些法官、醫生和市政高官。」
「然後呢?」艾多斯問。「進了監獄?」
「你怎麼這麼蠢,」哈特說。「要是進監獄,這老兄還會跟我們在這裡嗎?你們這些人怎麼這麼笨啊,幹嘛不讓他好好講下去?」
可是鮑嘉生氣了,連一個字也不願再多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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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9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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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11: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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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那時起,這幫老兄之間的關係就起了變化。鮑嘉變成電影中的鮑嘉,哈特變成哈里遜。早晨的對話變成這個樣子:
「鮑嘉!」
「住嘴,哈特!」
如今鮑嘉變成街上人人聞之色變的狠角色。據說連「大腳佛比」都很怕他。此時的鮑嘉酗酒、打牌、賭博樣樣來,經常對街上路過的單身女子罵髒話。他買了一頂帽子,把帽沿壓得低低的,幾乎遮住了眼睛。他常常一個人站在院子裡那堵高高的水泥護牆邊,雙手插在口袋裡,一隻腳抵著牆,嘴裡永遠叼著根香煙。他幾乎成了一幅固定的風景畫。
後來,他又不見了。本來他正和一幫朋友在屋裡打牌,突然間,他起身說,「我去上個廁所。」
之後他們整整四個月再沒見到他。
等他回來時,人長胖了點,不過脾氣也變壞不少。這回他的口音可完全美國化了。為了讓模仿更顯完整徹底,他開始拉攏孩子們。他在街上招呼他們,給他們錢買口香糖和巧克力。他喜歡摩挲他們的腦袋,給他們忠告。
他第三次出去又回來之後,在他自己的房間裡為本街所有的孩子——或用他的話說「小傢伙」——舉辦了一個盛大的派對。他買了好幾箱可口可樂、百事可樂和差不多一蒲式耳 的糕點。
後來,那個住在米格爾大街四十五號的警官查爾斯來了,他把鮑嘉抓了起來。
「別胡來,鮑嘉。」警官查爾斯說。
但是鮑嘉沒明白他的暗示。
「老兄,怎麼回事?我可什麼也沒做呀?」
警官查爾斯告訴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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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0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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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07/5/17 下午 11: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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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件事在報上引起若干漣漪。他被控犯了重婚罪;至於報上沒有披露的部分,那些所有的詳細內幕都得靠哈特去發現了。
「你知道,」那天晚上哈特在人行道上說,「那老兄在圖那普納(Tunapuna)離開他的第一個老婆,然後跑來西班牙港。之前他們生不出孩子,所以他一直覺得很傷心、很壓抑。然後他又離開這裡,在卡羅尼(Caroni)找到另一個女人,他給了她一個孩子。卡羅尼人從不拿這種事開玩笑,所以鮑嘉只好和那個女人結了婚。」
「可他為什麼又要離開她?」艾多斯問。
「為了做個男子漢,和咱哥兒們在一起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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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1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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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3/8/1 下午 07:5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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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2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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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3/8/10 下午 04:2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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