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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
篇)
木蘭
於 2017/3/23 上午 05:40:00
說: |
法官每年都有規定數十小時的在職訓練.一個法官的養成要10年以上.到那樣的境界.才會一聽到電視是發生的案件.多少猜出發生了甚麼事情.你說.轉過來的律師.有多少能耐?!
在一年辦案1200件.10年12000件以上.的閱歷中.一般學者專家或是律師.如果沒有十來年經驗者.怎麼比得上法官?!要應付各種意想不到的案子.
有時候.恐龍法官之所以恐龍.不是法官的問題.是法令跟不上時代.法令有其穩固性.而時代的變遷快速的.是以國人看法令才會有落伍的感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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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2
篇)
總編輯翁立民
於 2017/3/23 上午 06:1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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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蓉: 你這是紙上談兵,不明白事實。 年輕律師因為資歷淺,法庭裡面的法官檢察官是前輩學長老師,訴訟很辛苦,常被教訓,所以寧願當法官,可以威風領薪水,又有終身職保障,不必在社會上拉案源。
中年法官檢察官認為自己在法院同事都很熟,轉任律師後接案子容易,勝訴也可以靠人緣好,審判過場都是戲,其實都是靠【內線】敲定勝敗,而且關係越好勝訴越多,接案越貴收入越高,判決書要認七分人情,大家都是一家人。
高齡法官不轉任律師,是因為有小律師供養,或是律師事務所供養,活得舒服就好,不想轉任律師拉生意,一來是怕太累,二來是高齡法官一走,很多律師事務所就失去【內線大樹】。
所以一切都是以【經濟引擎】為動力,法官在法庭上裝得人模鬼樣的,正直的不到半數,依法審判的不到一成,大多是假戲真做。所以【恐龍法官】不是涉世未深造成的,都是故意歪曲解釋造成的。
什麼法令、什麼閱歷,在我看來全是胡扯,你天真了點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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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3
篇)
總編輯翁立民
於 2017/3/23 上午 06:41:00
說: |
我打個比方: 你告我,但我沒犯罪,法官要判我有罪,實在很困難,法官只好跟你的律師說:老李啊,不知道判決書要怎麼寫,書記官寫不出來...。
你的律師老李就寫一份判決書,直接給書記官,於是我就依照你的意思被判有罪,這就是現在法院的實況,什麼【司法改革】,全是自欺欺人,根本沒有辦法改。
想要有罪判無罪,方法同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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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4
篇)
奶嘴法官
於 2017/3/23 上午 07:58:00
說: |
近年司法官錄取者 7成不到25歲 2016-03-20 08:42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/台北報導
司法官錄取率只有1%上下,但錄取人員普遍年輕,缺乏社會經驗,屢遭外界評批,稱為「奶嘴法官」。考選部近3年統計顯示,錄取者平均年齡都不到26歲。去年錄取者7成都在21到25歲,年紀最小者22歲,最大者49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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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5
篇)
翁總 +1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0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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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正是台灣亂源之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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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6
篇)
KMT應立即推動修法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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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三年以上書記官、律師、警察 或檢察官工作資歷者不得報考法官
雖無法度絕,至少可降低恐龍出現機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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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7
篇)
法官定人生死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1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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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卻常因政治立場、金錢誘惑而屢出烏龍 貽笑大方 令人對司法絕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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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8
篇)
訴訟獎金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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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場聲援的理事黃越宏說,現在有很多年輕律師都是司法官退下來,他們認識很多同期的法官、檢察官,他們會由律師在外承攬案件,最新的行賄手法不是將錢交給檢察官或法官,而是交給律師;為了確保送出去的錢有效,律師和當事人會打「訴訟獎金」的合約。
黃進一步說明,稱訴訟獎金有兩種模式,一個是無罪獎金,另一個是不上訴獎金;無罪獎金指法官會改判無罪,不上訴獎金則是檢察官不再上訴,這錢會交給律師,「律師私底下再怎麼轉送就沒有人知道了」,這是這些年來新進化的拿錢模式。黃說,如果司法院和法務部不曉得最新的拿錢模式,這表示「你們和人民距離很遠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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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9
篇)
事實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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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是亂源沒錯,但是黃蓉這類的愚民(又自認聰明)危害更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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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0
篇)
台灣律師、法官、檢察官 上下交相賊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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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改個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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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1
篇)
法官檢察官5%到10%收賄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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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02月27日12:08
擔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委員的律師張靜,前天以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身分投書媒體,直指「今天法官或檢察官還會收錢的大概5%至10%之間」,引發法官協會與檢察官協會以及司法院、法務部等單位抗議他詆毀司法人員,法官協會更要求他3日內依法告發他所謂5%-10%的收賄法官。
張靜說,他在擔任檢察官時就常臧否司法,28年前更曾投書〈不昏的法官哪裡找?〉一文給媒體,今天不過重申28年的說法而已,也是他37年來在司法圈的經驗而寫出〈陪審制是台灣司法界除屎的良方〉這篇投書。司法院要求他把證據拿出來,他反問「我為什麼要拿證據?證據是你要去查的事情,不是我律師可以查的。法官和檢察官有沒有貪污,在律師界,特別是看守所內的被告,恐怕最清楚,哪些可以走後門、哪些不能走後門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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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2
篇)
勇哉 張靜 和綠色司法對著幹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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敢說真話打老虎 夜路走多 小心不只是臉書被封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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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3
篇)
全額交割股
於 2017/3/23 上午 08:3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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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額交割股
2010-07-20 中國時報 【李永盛/台北報導】 高院法官陳榮和、蔡光治涉嫌收賄遭收押禁見,陳、蔡都不會打字,判決都是由法官助理代勞,兩人頂多交代判決要旨及大方向,「只動口不動手」。不但卷宗交給助理保管,有時還要求助理在開庭時一定要到庭旁聽,才能形成心證,否則判決會寫不出來。由於判決全都交由助理代勞,因此有同仁戲稱他們是「全額交割股」。
陳、蔡兩人並非高院裡僅有的「全額交割股」,據指出,另有一名頗有藝術涵養的法官,也是「全額交割股」,而且別人一周上五天班,他只上三個半天,就是輪到他當受命法官或陪席時,他才會出現在高院,一旦開庭結束,他就下班去了。有時候,不但同事找不到他,連院長黃水通也找不到人。 http://www.lawspace.com.tw/digiBoard/default.asp?ID=16062&page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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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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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5/1/18 下午 04:2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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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5
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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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5/1/21 上午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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