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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
篇)
於 2005/4/9 下午 03:56:00
說: |
開罵了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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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2
篇)
於 2005/4/9 下午 03:57:00
說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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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3
篇)
大家在這邊討論半天;
於 2005/4/9 下午 05:46:00
說: |
不如直接告訴當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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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4
篇)
大家在這邊討論半天
於 2005/4/9 下午 05:47:00
說: |
不如直接告訴當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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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5
篇)
去留言一直被刪掉
於 2005/4/9 下午 05:52:00
說: |
去留言一直被刪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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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6
篇)
於 2005/4/9 下午 05:55:00
說: |
留言真的會被刪嗎? 是講壞話被刪嗎? 那麼直接BBS留言說這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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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7
篇)
觀眾
於 2005/4/9 下午 05:58:00
說: |
第 5 篇) 去留言一直被刪掉 於 2005/4/9 下午 05:52:00 說:
去留言一直被刪掉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莫非只能歌頌?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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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8
篇)
去留言怎麼一直被刪呢??
於 2005/4/9 下午 06:14:00
說: |
去留言怎麼一直被刪呢?? bbs我又不知道該怎麼去留言, 有沒可以教我怎麼進入bbs留言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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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9
篇)
BB
於 2005/4/9 下午 06:20:00
說: |
去東森新聞留言吧 http://member.ettoday.com/talking/index01.php?tid=108429&b_id=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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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0
篇)
詠怡
於 2005/4/9 下午 06:34:00
說: |
我今天MAIL過去也被刪~ > <" 甘脆MAIL給高雄市長 , "請"他"好好督導"自己屬下~別作情緒性的不當言論發表、影響高雄市政府"公務員形象"!
◎張氏夫婦自己都是高階公務員,應該”清楚知道”公務員行事皆應『依"法"行政』。 ●依法 : 健保局既已立法有關取藥的相關規定、「沒有」醫生處方、就不應給"羅倫佐的油"~衛生署的決定是對的! 否則,未依醫囑擅自給藥、此例一開,萬一患者因藥致死、家屬又要提出「國賠」;屆時誰又來同情吃上官司、「未」依法行政的公務員呢?同是公務員何苦為難別的公務員?
●依情 :我們是同情張家三兄弟病情,但張氏夫婦應自己想一想: 1.當初若選擇在台就醫、自無今日要”油”之問題。 2.因”當初堅持信任”美國的醫療水準、而現在也已經選擇在美就醫、自應”信任”美國醫療團隊所說現階段”不必用油”的「專業判斷」。若有不明暸或疑問、也應與美國醫生討論、不宜擅自用藥;既已”選”其所”信任”的、就要堅持”信任”其所”選”! ◎實不宜~ 在台灣時,「懷疑」台大的醫療;現在人在美國了,又要”「 懷疑」”美國的醫療團隊的「專業判斷」。張氏夫婦心中時刻抱著「懷疑」、怨天「尤」人的態度,令人遺憾!
●依理 :健保既依法"無法"給付「羅倫佐的油」、若張氏夫婦仍堅持要「羅倫佐的油」,理應自己付費購買。就跟我們自己到醫院,有些藥也得自費購買一樣。實不宜為難醫生及健保署及埋怨。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今日看見張科長罵別的公務員、且"用詞不當"說成是"殺人";自己同樣身為公務員的一份子,心中真替衛生署的公務員抱屈。 ●張家只關心自己 、 卻不關心"別人"....要替更窮苦、更需要健保的家庭想一想。 有人" 窮到連健保費都繳不起 "...想醫病卻無錢自費...只有耗著躺在自家床上、媒體採訪時、也沒見人家在罵、只是認命.拜託想辦法....
●公務員就是凡事要依據"法令"來辦事......沒有"法令"依據、誰來關說都不准;除非能夠"及時"修改法令。《 罵、恨、怨、怒、是不能解決問題的。》 衛生署已經說得" 很 "明白!---->法令規定:要給油....>就要1.醫生診視病患並2.出具病患需用油的醫師診斷書。 小孩生病固然令人同情、但不能因此就「是非不明」、為難及辱罵其他人!
●若其認為小孩病況危急、自己先出一點"存款"『自費』買油、再想辦法修改法令也是可行。 依公務員薪資行情、(科長)課長月薪領約8~9萬、老師有6~7萬、應有存款才。 且公務員也有"急難救助金"可申請應急。
● 張科長身居高階公務員.既清楚公務員規章、還要利用煤體做"不良示範"來辱罵我們同行的人....實應跟衛生署官員及社會致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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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1
篇)
我是聯合報的公共論壇,不爽可以來找我
於 2005/4/9 下午 06:35:00
說: |
http://udn.com/NASApp/Grading/talk/ShowRoomArt.jsp?news_id=26098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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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2
篇)
請大家踴躍留言,捍衛健保局的官員
於 2005/4/9 下午 06:57:00
說: |
健保局的官員替國人看守荷包,卻被髒父糟蹋為"官僚殺人" 實在看不下去了,請大家一人一封信,捍衛健保局, 力挺健保局的官員. 請大家想個比較可以讓社會看到我們聲音的地方, 大家一人一封信,擊退張賊!!
國人已被張家人剝了兩次皮而不自知 沒有健保時,家人重病可能導致一家破產,如今有健保,人人都有繳費,就是為了互助,各位繳健保費其實早就支助了那些重病之人,其中當然包含張家三兄弟,所以各位要有一認知,您繳健保費其實早就是發揮愛心在幫助人了,早就是有善念之人了,所以未再捐款給他人,不要覺得對不起他人, 所以各位知道我為何說"國人已被張家人剝了兩次皮而不自知",所以張家得到多餘的捐款,那些錢回歸給健保運用,應是較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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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3
篇)
對羅倫佐家庭有意見的人
於 2005/4/9 下午 07:31:00
說: |
對羅倫佐家庭有意見的人至高雄市政府留言會被刪
留言一直被刪掉的網友說: Email: money@aol.com 留 言: 這份留言我有存檔, 你敢再刪對張家夫婦不滿的留言, 星期一你就好自為之,希望你懂。 時 間: 2005 年 04 月 9 日 19 時 13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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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4
篇)
提醒一下
於 2005/4/9 下午 09:31:00
說: |
留言 罵人 要有技巧喔
不然 她們 那麼聰明 不要被惡法 控告了
我有空 也要去 罵罵人
真是一個 打著天下父母的大旗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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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5
篇)
詠怡
於 2005/4/9 下午 10:46:00
說: |
在這裡討論半天 當事人也不知道! 有意見就直接MAIL TO 張家人
張健軒 Email: www.a3221066.yahoo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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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6
篇)
P
於 2010/6/16 下午 12:35:00
說: |
對作加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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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
17
篇)
...
於 2010/6/16 下午 01:02:00
說: |
這家人蠻奸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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